品牌 | 其他品牌 | 產地類別 | 國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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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用領域 | 食品,生物產業,農業,綜合 |
實施食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食醋產品包括釀造食醋和配制食醋。釀造食醋是指以糧食、果實、酒類等含有淀粉、糖類、酒精的原料,經微生物釀造而成的一種酸性液體調味品;配制食醋是指以釀造食醋為主體,與食用冰乙酸、食品添加劑等混合配制而成的調味醋。食醋產品的申證單元為1個。醋精不納入發證范圍。在生產許可證上應當注明獲證產品名稱及品種,即釀造食醋、配制食醋。食醋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3年,其產品類別編號為0302。
四、產品相關標準
GB 2719-2003《食醋衛生標準》;GB18187-2000《釀造食醋》;SB10337-2000《配制食醋》;備案有效的企業標準。
五、原輔材料的有關要求
企業生產食醋所用的原輔材料必須符合相應國家標準、行業標準規定;食用酒精應符合GB10343-2002食用酒精標準;原輔材料為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,必須選用獲得生產許可證企業生產的合格產品。配制食醋中釀造食醋的比例(以乙酸計)不得少于50%,必須使用食用級冰乙酸(符合GB1903-1996《食品添加劑 冰乙酸(冰醋酸)》),并具有合格證明。
六、食醋出廠檢驗設備
(一)酸度計;(二)蒸餾裝置(僅以酒精為原料的液態發酵食醋不要求);(三)分析天平(0.1mg);(四)干燥箱;(五)無菌室或超凈工作臺;(六)微生物培養箱;(七)生物顯微鏡;(八)滅菌鍋。
七、檢驗項目
食醋的發證檢驗、監督檢驗、出廠檢驗分別按照下列表格中所列出的相應檢驗項目進行。出廠檢驗項目中注有“*"標記的,企業應當每年檢驗2次。
食醋質量檢驗項目表
序號 | 檢驗項目 | 發證 | 監督 | 出廠 | 備注 |
1 | 感官 | √ | √ | √ | |
2 | 凈含量 | √ | √ | √ | |
3 | 總酸(以乙酸計) | √ | √ | √ | |
4 | 游離礦酸 | √ | √ | * | |
5 | 總砷(以As計) | √ | √ | * | |
6 | 鉛(以Pb計) | √ | √ | * | |
7 | B1 | √ | √ | * | |
8 | 食品添加劑(苯甲酸、山梨酸等) | √ | √ | * | |
9 | 菌落總數 | √ | √ | √ | |
9 | 大腸菌群 | √ | √ | √ | |
11 | 致病菌(系指腸道致病菌) | √ | √ | * | |
12 | 不揮發酸 | √ | √ | 適用于固態發酵的釀造食醋,以乳酸計 | |
13 | 可溶性無鹽固形物 | √ | √ | 以酒精為原料的液態發酵食醋不要求 | |
14 | 標簽 | √ | √ |
注:產品標簽內容除GB7718《食品標簽通用標準》的要求外,還應注明釀造食醋或配制食醋,總酸含量、產品標準號(生產工藝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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